关于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15:5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093
- 发文日期
- 2020-04-29
- 公开日期
- 2020-05-22
- 文件编号
- 锡水河湖〔2020〕1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365博彩官网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水务,文件,通知
-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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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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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的通知
各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城防处、太闸处:
为充分发挥河道绿化在河道生态修复、环境改善、水土保持和景观美化中的作用,构建和谐的水岸环境,维护、促进河道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上级通知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要求,现就推进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绿范围
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的河道管理范围和列入修编《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保护范围内的河湖。
二、复绿主体
市城防处、太闸处负责管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排查与复绿;其它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由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排查,列入属地政府相关复绿行动计划。
三、复绿要求
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渣土、垃圾和乱垦乱种现象,复绿裸露的泥土、土地。
四、工作要求
1、河道复绿是建设美丽无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查尽查,向属地政府汇报,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原则上2020年年底前完成复绿工作。不能复绿的要向属地政府汇报,说明理由。
3、请各地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无锡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现状调查表(详见附件1)上报我局生态河湖处。工作中要加强复绿推进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含复绿前后地块对比图片、卫片截图等),认真填写河道复绿档案资料并存档(详见附件2)。每月25日前将无锡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上报我局生态河湖处。
其它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根据河道权属由各地参考上述要求执行。
联系人:杨晓丹(80109028)
附件1、无锡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现状调查表
2、河道复绿档案资料
3、无锡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推进情况表
锡水河湖10号附件2:河道复绿档案资料.docx 锡水河湖10号附件1:无锡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现状调查表.xlsx 锡水河湖10号附件3:无锡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复绿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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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