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1 17: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079
- 发文日期
- 2020-04-03
- 公开日期
- 2020-05-01
- 文件编号
- 锡水管〔2020〕1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365博彩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水务,通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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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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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的通知
宜兴市水利局: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要求,根据各地逐级报送,日前省水利厅以苏水运管〔2020〕6号文公布了2020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苏水运管〔2020〕6号)转发你局,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若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责任人。
你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管理单位三级责任人,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水库主管部门(单位)对所管辖水库的安全运行负主管责任、水库管理单位对所管理水库的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的要求,以及《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苏水办运管〔2020〕4号)、《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苏水运管〔2020〕6号)精神,向宜兴市政府专题汇报,以宜兴市政府和你局正式文件明确各水库三个责任人,并进一步明确、告知责任人应履行的具体责任;同时,你局要以书面形式将水库工程情况、履职要求告知相关责任人,确保各责任人能够知职履职,保障水库运行安全和综合效益正常发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月10日前你局要将辖区内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
人名单的通告(苏水运管〔2020〕6号)
锡水管19号附件1:省厅关于2020年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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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