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全省水库大坝及大中型闸站安全鉴定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13:4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020
- 发文日期
- 2020-03-25
- 公开日期
- 2020-04-09
- 文件编号
- 锡水管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365博彩官网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水库,水务,通知
-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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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水库大坝及大中型闸站安全鉴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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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水库大坝及大中型闸站安全鉴定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现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水库大坝及大中型闸站安全鉴定任务的通知》(苏水办运管〔2020〕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安全鉴定工作是及时掌握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并进行维修加固的重要手段,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运行意识,通过安全鉴定及时掌握水利工程安全状况。
要认真梳理分析辖区内水利工程运行现状,加强工作指导,按照江苏省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安全鉴定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及时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二、苏水办运管〔2020〕5号已经下达了江阴市、滨湖区2020年大中型闸站工程安全鉴定任务(涉及江阴市应天河控制闸、白屈港璜塘套闸和滨湖区马圩五号排涝站),两局要迅速组织推进该项工作,务必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安全鉴定、安全评价报告审定。
三、对于安全鉴定为三、四类的病险水利工程,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争取立项处理,编制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附件: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水库大坝及大中型闸站
安全鉴定任务的通知(苏水办运管〔2020〕5号)
锡水管14号附件: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鉴定任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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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