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4-06-03 16:3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4-00007
- 发文日期
- 2014-06-03
- 公开日期
- 2014-06-0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365博彩网站
- 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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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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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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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管理,资源,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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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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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并制订印发《无锡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办法》明确规定: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水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为各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考核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同时,将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